乌节豪杰大厦谋杀案开审 电眼视频揭被告手握爪刀攻击死者

命案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清晨6时许,地点在乌节豪杰大厦一楼。警方接获夜店经理的报案电话后赶抵现场,进行调查与搜证等工作。(档案照片)
命案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清晨6时许,地点在乌节豪杰大厦一楼。警方接获夜店经理的报案电话后赶抵现场,进行调查与搜证等工作。(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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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节豪杰大厦命案中唯一面对谋杀控状的被告开始受审,庭上播放电眼视频揭露,一组人在大厦一楼围殴死者,被告手握爪刀三次攻击对方,脖子中刀的死者试图走出大厦时倒地不起。

被告陈森阳(32岁)被指案发后跟着同党回家洗澡和换下沾满鲜血的白色上衣,之后将凶器丢弃;他在得知死者送院不治的消息后,决定向警方自首。

这起轰动一时的命案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清晨约6时25分,死者沙迪斯(31岁)在乌节豪杰大厦遭围殴,脖子中刀后丧命。事发后共有七人被控,其中五人已被治罪,另有一人无事省释,唯一面对谋杀罪的陈森阳的案件于星期二(10月3日)在高庭开审。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案发凌晨5时许,陈森阳与包括其他六名被告的同党们前往豪杰大厦二楼的Naughty Girl Club夜店喝酒,他们之前已在其他地方买醉。陈森阳当时身上带了一把爪刀。

清晨6时20分左右,陈森阳等人准备离开夜店时,与另一组进门的顾客吵起来,两伙人相互喊私会党口号。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视频,身穿白衣和蓄着平头的陈森阳频频往夜店里头走、手持刀子向对方叫嚣,身旁几名同党则尝试拉住他。控方指陈森阳在争执中持刀割伤一名夜店保安和一名酒客,前者的手指被砍断,后者则是沙迪斯的朋友,他的脸部被永久性毁容。

过了一会儿,陈森阳与同党们终于离开夜店,一伙人搭电梯来到一楼准备走出大厦的时候,沙迪斯从电动扶梯冲下来,找陈森阳的其中一名同党对峙。陈森阳等人立即围殴沙迪斯,过程中陈森阳手握爪刀向沙迪斯揍了三拳。

从电眼画面中可见,沙迪斯受伤后退到另一角落,陈森阳等人追上他,对他拳打脚踢一轮后就离开大厦。沙迪斯也尝试走出大门,但走了几步就脸朝下倒地不起。他被送往医院急救,案发约一小时后不治。根据验尸报告,沙迪斯脖子上的刀伤是致命伤。

案发后,陈森阳到其中一名同党刘文崇的家洗澡和更衣。根据刘文崇承认的案情,他在陈森阳离开后检查屋内,确保没有刀子留在他家,并且把陈森阳沾有血迹的上衣丢掉。

得知受害者逝世消息 朋友劝说后被告自首

陈森阳也在同一天把凶器丢弃,他在接到沙迪斯逝世的消息后,在朋友的劝说下决定自首。警方接到陈森阳来电,当天下午前往大巴窑南民众俱乐部将他逮捕。陈森阳向警员声称,他把爪刀丢弃在黄埔河中,但警方未能起获凶器。根据精神评估报告,陈森阳被诊断有酗酒问题和适应障碍,但与案发时的罪行没有关联。

陈森阳的父亲陈泽勇(66岁)星期二特地请假来法庭听审。当清洁管工的他告诉《联合早报》,他每周都会尽量抽空去探访被还押监狱的儿子,如今儿子得在谋杀罪名下出庭受审,让他感到伤心和难过。如果谋杀罪名成立,陈森阳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与打鞭。

另外涉案和被控的六名同党分别是陈洪胜、陈云胜、陈家兴、洪达远、刘文崇,以及萧玉珍。陈洪胜早前承认与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者为伍,以及持危险武器纠众闹事等罪名后,被判坐牢57个月和打鞭12下

陈云胜和洪达远分别被判入狱四周,以及坐牢八个月和打鞭六下。萧玉珍被判坐牢五个月,而刘文崇则被判坐牢五个月和罚款1000元。陈家兴是唯一逃过牢狱之灾的被告,获判无事省释和接到有条件警告。(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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