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赂案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不认罪

黄志明面对55项受贿控状,指他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通过各种方式接受两家装修公司董事的贿赂。(档案照)
黄志明面对55项受贿控状,指他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通过各种方式接受两家装修公司董事的贿赂。(档案照)

字体大小:

涉嫌接受10万7000元贿赂,58岁的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黄志明不认罪有意抗辩,案展5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

本报曾报道,被告黄志明涉嫌在一年多内接受谢信南(62岁)的贿赂,其中3万余元更被指汇到海外给他的情妇。

黄志明面对55项受贿控状,指他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通过各种方式接受两家装修公司董事的贿赂。

案发时受雇于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该公司当时是宏茂桥市镇理事会的管理代理公司。

案发时是19-NS2公司和19-ANC公司的董事和股东的谢信南,被指贿赂黄志明,他同样不认罪。

两人有意抗辩,案展5月3日进行审前会议。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