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发布公务“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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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纪委昨天(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公布,对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相关《通知》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据中新社报道,这份《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三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

《通知》还提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的要求,包括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

此外,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战等特殊公务活动场合,要求严格购酒、用酒审批管理;重大外事、商务等特殊公务活动确实需要使用酒水的,要严格审批控制。

广州市纪委当天还通报,今年1月至10月,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169个,党纪政纪处分146人。

查处问题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84个,约占一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40个,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6个,公款旅游问题14个,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九个。(“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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