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楼助理专为外国客户 找“挂名”担保人

外国客户出钱,被告卡丘·艾哈迈德负责找挂名担保人。(档案照片)
外国客户出钱,被告卡丘·艾哈迈德负责找挂名担保人。(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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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楼私人助理兼做“特殊中介”,专门为惹上官司的外国客户找本地人当挂名担保人,每寻得一人可赚至少1000元外快,还会一步步教导“工作流程”,事后在法庭外完成“交易”。

42岁被告卡丘·艾哈迈德被指和一人达成协议,会豁免对方身为担保人所需负的责任。他是律师楼M/S Arshanker Law Chambers旗下一名律师雷维的兼职私人助理。

根据判词,2017年中,雷维告诉被告,若想赚外快,可以为他的外国客户找本地担保人,这些外国客户或是本身被控,或是亲友面控。雷维会先把涉案客户介绍给被告,并提供保释相关的必要信息,以及需要什么形式的担保金。他也会提供担保书(bail bond)、涉案信息等。

被告每“招募”一名本地担保人,经协商后能赚取至少1000元,双方会在律师楼或国家法院外“交易”,保释金则是另外支付。收到钱后,被告有权决定他要支付担保人多少酬金。

除了涉案客户给的钱,雷维也会给予一笔酬劳,数额一般上是根据找到的担保人数量而定,介于300元至500元。

被告负责交代担保人整个保释流程,以及他们所需要背下的资料,以便将涉案客户保释出来。 

根据提控的控状案情,2019年11月7日,被告找到一名担保人以5000元保释一名涉案客户,双方此事前并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面。担保人和被告先在法庭外碰面,拿到一张写有涉案客户相关资料的字条再背下,然后在保释中心根据字条上的答案回答一系列问题,并在法官面前签下担保书,结束后在法庭外从被告手中拿到了500元酬劳。

调查披露,该担保人在3月13日与11月4日,也为另两名涉案客户作担保人。

2017年底开始,被告持续犯罪两年多,直到2020年1月7日才被逮捕,日前被判监六周,早前提出上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4月29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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