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接收并持有3615万元赃款 洗钱案被告张瑞金加控五罪

张瑞金(45岁)星期五(4月26日)被加控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一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加上原本面对三项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状,目前共面对八项控状。(档案照片)
张瑞金(45岁)星期五(4月26日)被加控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一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加上原本面对三项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状,目前共面对八项控状。(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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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头涉嫌接收和持有约3615万元赃款,涉30亿元洗钱案的被告张瑞金还被指提交伪造文件给银行证明资金来源,在法庭加控五项罪名,他有意认罪。

张瑞金(45岁)星期五(4月26日)被加控四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一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加上原本面对三项使用伪造文件的控状,目前共面对八项控状。

新控状显示,张瑞金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被指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接收共1亿3817万9100港元(约2400万3298新元)的款项。他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分别持有750万港元(约130万2836新元)和561万1700港元(约97万4816新元)。

控方也修改张瑞金原本面对的三项控状,指他在2020年8月和10月,向联昌国际银行提交两份关于澳门房地产买卖的伪造文件和一份伪造贷款协议来证明上述三笔资金的来源。

另外两项控状指出,2020年10月16日至29日期间,张瑞金的渣打银行户头被指接收5685万4000港元(约987万6193新元)的款项。张瑞金也涉嫌在2020年11月左右,提交一份出售澳门房地产的伪造文件给渣打银行,作为这笔资金来源的证明。

上述所有款项至少有部分或是间接犯罪所得,张瑞金也无法合理解释这些资金的来源。

张瑞金加控后,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当事人有意认罪。案件展期至下星期二(30日)让他认罪。

早前法庭聆讯揭露,警方从张瑞金处起获至少1亿零981万3000元资产,包括四个房地产、四辆汽车和现金等。张瑞金与另一名被告林宝英(44岁)为同居情侣。

涉洗钱案的另外三名被告苏文强(32岁)、苏海金(41岁)和王宝森(32岁)已各别在今年4月间认罪。

首个认罪的苏文强被判坐牢13个月,价值共约597万1638新元和124万7000日元的涉案资产全被充公;苏海金和王宝森则分别被判坐牢14个月和13个月,苏海金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7000万元,当中逾九成被充公。王宝森总值约809万4144元的被起获资产,则全数被充公。

另两名被告苏宝林(42岁)和王水明(43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4月29日和5月14日让他们认罪,其余四人的案件仍处在审前会议阶段。

伪造文件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四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持有或使用赃款若罪成,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5万元,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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