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建筑商索近1.9万元礼物 易华仁加控八罪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一(3月25日)在庭上维持首次面控时的立场,对新控状表示不认罪。他随后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谢智扬摄)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一(3月25日)在庭上维持首次面控时的立场,对新控状表示不认罪。他随后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国家法院。(谢智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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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星之后,又一商人卷入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易华仁星期一(3月25日)被加控八项新罪状,指他在主管交通部期间,向建筑商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元的礼物,包括22瓶威士忌与葡萄酒、高尔夫球杆与配备,以及一辆布朗登(Brompton)折叠脚踏车。

林国城是挂牌公司林增控股(Lum Chang)的董事经理,公司以经营建筑与房地产发展业务为主。易华仁(61岁)被指在2021年11月至隔年11月之间,向林国城索取礼物。林增控股旗下的子公司林增建筑当时是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负责丹那美拉地铁站与高架轨道的加建与改建项目。

礼物包括折叠脚踏车和酒及高尔夫配备

根据控状内容,这些礼物包括一辆价值近8000元的布朗登T Line折叠脚踏车、价值5000余元的10瓶威士忌烈酒与12瓶葡萄酒,以及价值近6000元的一系列高尔夫球杆与配备。

八项新控的罪状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与易华仁最初被控27项控状的其中24项一样。根据这项法律条文,公务员若接受、索取,或同意接受、企图索取任何有价值、并未付款或少付款的物品,且与对方有公务关系,皆属违法。

易华仁星期一在国家法院维持1月18日首次面控时的立场,对新控状表示不认罪。辩方律师之一纳文在庭上透露,贪污调查局要求易华仁在3月18日前去录口供,内容与八项新控状有关,当局四天后通知辩方会对易华仁加控。

纳文要求控方表态,接下来是否还会对易华仁加控其他新控状。负责此案的首席检察官陈杰平回应,星期一的过堂聆讯是为了进行加控程序,若辩方有任何其他问题,应在接下来于高庭举行的刑事案件披露会议上提出。 

易华仁如今一共面对35项控状,除了新增的八项控状,其余27项都与本地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有关;这些控状指易华仁以不同形式向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的贿赂及好处,以及易华仁在过程中妨碍司法公正。

至于林国城,总检查署回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总检察署会在易华仁的案件审结,包括在相关证据呈堂后,决定会否提控林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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