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雨:周室衰微,实力争霸 ——看中美世贸补贴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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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已经无能力解决大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法新社)
作者认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已经无能力解决大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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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意义上,世贸组织法律体系已经如同春秋战国时期衰微的周王室,再无能力解决大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大国竞争发展到今天,多多少少表明,在可预见的未来,置既定规则于不顾,以赤裸裸的实力推动竞争,将成为中美互动的主流形式。

3月26日,中国就美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启动争端解决程序,要求与美国开展协商。根据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这是进行正式“诉讼”的第一步,案件编号为DS623。中方的理由是,美国2022年通过的《通胀削减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以“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环保”为名,就新能源汽车制定歧视性补贴政策,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产品作为补贴前提,将中国产品排除在外,“扭曲了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供应链,违反了世贸组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规则,中方坚决反对”。

以基本法理常识而论,中方的指控完全正确,美方的选择性补贴行为违反了世贸组织法律体系的基石:非歧视原则。该原则要求世贸成员国一般性给予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货物及制造商、服务及提供者、投资及投资者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美国在此案中赤裸裸地对中国产品区别对待歧视,而且相关的官方解释说明中,也不讳言法案就是针对中国。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在法理上赢得此案问题并不大。

这并不是中国第一次在贸易争端上主动与美国对垒。中美贸易战开端后,中国在2018年启动针对特朗普政府对中国产品施加的惩罚性关税的争端解决程序,即543案(DS543)。世贸组织专家组给了中国一个完胜的裁决(“专家组报告”),判定美国违反了《关贸总协定》项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关税绑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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