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交流站:会对电梯垃圾虫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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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1月28日刊登的李枫音读者投函《取缔组屋电梯垃圾虫》:

我们感谢李女士在保持社区清洁和安全方面的警觉性。

虽然我们能够快速清除居民和工作人员所发现的不当处置物品,但我们同意作者的观点,即我们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给居民带来不便,还会构成重大的健康、安全和火灾风险。

我们查看了闭路电视录像,发现将大件物品丢弃在电梯内的嫌疑人。我们正在积极查明此人的身份,并将采取必要的执法行动。

与此同时,该座组屋已张贴有关大件物品正确处理程序的告示,以及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我们希望居民能够合作,共同维护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也想借此机会强调,如果居民在处理大件物品时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市镇理事会,我们会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

淡滨尼市镇理事会
高级公关经理
郑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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